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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营管理

新形势下景区管理的“难”与“解”

发布日期:2017-12-07


  就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来看,立于旅游业转型升级视野下,我们建议旅游景区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即委托管理或合作经营管理模式,其最大特点是将旅游景区所有者与管理机构(管理公司)或经营者分开,避免了旅游景区所有者既做监督又做管理,同时还做生产的局面。新形势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强调的是市场思维,这种思维有利于解决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旅游景区管理体制繁杂、管理方式多变,旅游景区普遍存在专业管理人才缺乏、景区基础设施薄弱、提升改造投入资金不足等问题,最终导致许多景区管理水平低下,不能适应当下旅游市场需求,忽视可持续发展战略,很大程度上束缚了旅游景区的发展。
  所以,一个优质的旅游景区须构建一套既有利于生态资源保护,又有利于景区经营管理的体系,这对我国多数旅游景区来说是一个现实而值得研究的课题,尤其是当前立于旅游业整体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之下。 

  管理现状
  景区的经营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门票,以及少数的附加运营项目。受限于多种因素,许多景区的多种地方特色经营活动一直开展不顺利,无法形成产业链,外加景区自身管理成本高,故而经营效益不理想,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旅游资源合理开发的限制。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2万多家旅游景区中,国有制旅游景区比例在80%以上,且大多数旅游景区身兼多种资源类型。如山西乌金山森林公园,是集佛、道、儒三教及自然风光、游乐设施于一身的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繁杂,对景区管理者的综合能力要求更为严格,国内类似景区普遍属于这一现状。
  景区管理现有企业化管理和非企业化管理两类。企业化管理包括国有企业经营、股份制企业经营、民营企业经营、整体租赁及合租经营四类,非企业化管理又分为具有行政职能的管理与不具有行政职能的管理两类。
 
  困难和问题
  我们从政府自营管理、转让租赁经营管理模式、现代企业管理三种模式下浅析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府自营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是由政府成立的管理机构(管理公司)对景区进行经营管理,实行财政统收统支。这种模式在景区发展早期具有明显优势,政府可以全面协调各职能部门,统筹整合社会资源。但是这种经营管理模式下的旅游景区出现了诸多问题:
  1.政府可能将景区作为摇钱树,尤其是一些落后的地区,景区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财政来源。而这部分财政收入,政府会用于其他的财政补贴项目,从而削弱了对景区自身的经营管理投入,或者根本不可能有余钱用于对景区的保护和开发。
  2. 许多旅游景区范围大,超越了县、市管辖的范围,反而会出现分而治之,争夺旅游资源和客源的现象。
  3 .经营过于保守、传统。经营项目设置陈旧,经营方式老套,造成与旅游消费市场脱节、盈利薄弱等现象。
  4. 管理上由于责任管理者缺位,导致人浮于事,效益低下,或成为接待景区。
  5. 一些乡镇自行管理的旅游景区,其管理模式看似与县市级旅游景区管理模式相类似,但在开发投资力度、景区旅游规划、配套服务、专业管理方面明显低于专业景区管理公司、县市级政府管理的景区。
 
  (二) 转让租赁经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旅游景区是将景区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是政府鼓励开发商或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降低了政府资金投入,使本地旅游景区资源充分市场化,从而借力发展本地旅游业,同时补贴财政收入。
  然而,景区的价值是通过经营者的努力来实现的,经营好了可以实现增值,经营不善可能贬值甚至导致持续亏损,也存在导致国有资源价值低估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潜在因素。
  事实上,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及开发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连续性。如果承包经营者不懂景区经营管理规律,缺少优质的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对发展前瞻性的认识,可能在景区的经营开发上采取一些短视行为,导致对景区资源的严重破坏。
 
  (三)委托管理经营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是景区所有者将景区委托给一家专业的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委托方负责景区的旅游规划、投资建设、资源保护和关系协调等,管理方进行经营管理。
  然而,这种模式下,还是存在一些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上面的问题。比如,委托方授权不明、不够信任管理方、不予配合管理方等情况,均会导致管理方的工作难以开展,不能发挥专业管理团队的优质管理水平。
  
  解决之道
  以上问题是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的,也是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要面对的。我认为旅游景区可以有以下解决之道。 
  (一)针对政府自营管理模式的问题
  1. 首先要考虑在满足旅游景区自身的经营管理、保护和开发的基础上另行使用旅游景区的营业收入。
  2. 明确界定旅游资源归属,确实属于相邻两地政府共同拥有的旅游资源,可以共同开发经营,或一方开发经营按双方协商比例付另一方盈利收入。
  3. 放宽视野,明确了解旅游市场需求,提升、完善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创新经营模式,优化人力、物力成本,更多地尊重和利用市场规律办事。
  4. 为旅游景区调配专职具有旅游管理经验与能力的责任人,对责任人明确工作权责、严格督查考核、与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减少政务接待。
  5. 加大乡镇旅游景区的开发投资力度,聘请专业知名旅游规划机构,招募专业管理人才进行管理。
 
  (二)针对转让租赁经营管理模式的问题
  慎重审核租赁经营者的资质,了解其经济实力、管理能力、目的等方面,确保经营者具有开发建设能力、环境保护意识、专业的管理团队。
  双方签署长期租赁合同,保证景区开发、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并对经营者从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旅游景区的盈利经营、安全生产。
 
  (三) 针对委托管理经营管理模式的问题
  委托方明确并书面授权管理方、信任管理方、极力配合管理方工作开展。委托方与管理方实行双向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双方对于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工作均持高度重视状态,形成不懈怠、不排挤、不压迫、不避讳的良好合作氛围,构建融洽的合作环境,共同提升景区服务质量,达到经营创收、安全生产、市场不断扩大递增的经营管理效果。 
  同时,双方还可以考虑进行合作经营管理。即景区所有者以景区内的经营性资产评估作价,吸收其他专业景区管理公司组成经济成分多元化的公司(股份公司),用现代企业制度对旅游景区进行经营和开发。如山东周村古商城2004年开始对外开放,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景区的运营管理。由于体制、人才等多种原因,景区经营一直没有起色。针对这一问题,当地政府决定聘请专门机构来提升景区的经营和管理水平,进行合作经营。事实证明,效果明显。 
  就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来看,立于旅游业转型升级视野下,我们建议旅游景区可以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即委托管理或合作经营管理模式,其最大特点是将旅游景区所有者与管理机构(管理公司)或经营者分开,避免了旅游景区所有者既做监督又做管理,同时还做生产的局面。
  新形势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强调的是市场思维,这种思维有利于解决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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