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经营管理
浅析我国温泉旅游的开发现状及管理
发布日期:2016-10-13
自然生态温泉
一、旅游模式
温泉与运动游乐的结合,也是温泉旅游中最常见的开发模式之一。其核心是在温泉泡浴的基础上,通过发展满足旅游者体验性、参与性需求的运动游乐项目,有力提升温泉度假村的整体吸引力,延长游客停留时间甚至改善温泉度假村的淡季经营问题,提高人均消费水平,从实现整体开发经营的突破。以下主要介绍四个典型:
1.温泉+水游乐
把夏季最受家庭市场欢迎的水游乐项目引进温泉旅游度假村,弥补夏季这一淡季产品开发不足,对于提升温泉度假村的整体经营,具有非常突出的效果。以北京温都水城的水空间、被称为“中国动感第一泉”的广东恩平锦江温泉、华东最大的温泉——浙江武义清水湾·沁温泉等为代表,都是通过温泉造浪池、温泉漂流、温泉游泳池、水上滑梯……等一系列时尚、动感、刺激的水游乐项目的引入,实现了温泉度假村夏季经营的火爆。此模式已经被证明是最成功的开发模式之一,但未来竞争的关键在于水游乐项目的持续创新上,这就对水游乐的投资规模和设备更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温泉+水游乐之——温泉游泳池
2.温泉+高尔夫
以上海太阳岛高尔夫温泉旅游度假村、北京龙熙温泉高尔夫、惠州汤泉高尔夫、广西嘉和城温泉谷、天津宝坻珠江帝景温泉度假村为代表,通过高端温泉水疗SPA与高尔夫运动充分结合,形成了面向高端市场的高端休闲经典组合产品——温泉高尔夫,是顶级度假村开发的经典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文化的创新融入是整体品质提升的关键。
温泉高尔夫
3.温泉+滑雪场
以青岛即墨天泰温泉滑雪场、辽阳弓长岭温泉滑雪场为代表。温泉结合冬季最时尚、最具挑战性的滑雪项目,是养生与运动的美妙结合,将形成强大的吸引力与竞争力,“活力冬季”的概念也应运而生,从而有力推动冬季旅游的突破。此种模式应成为北方地区温泉度假村开发的重要模式。
温泉滑雪场
4.温泉+综合游乐
以珠海海泉湾为代表。把相对静态的温泉泡浴与多种动感游乐项目结合起来,动静结合,养生休闲与游乐体验搭配,能够极大地增强温泉度假村的整体吸引力并提高综合收益。海泉湾度假区以罕有的海洋温泉为核心,由五星级酒店、神秘岛主题乐园、渔人码头、梦幻剧场、体检中心、加勒比海岸、运动俱乐部、拓展训练营、高尔夫项目、休闲垂钓区以及自驾车营地等项目组成,是中国目前功能最齐全、综合配套最完善的超大型旅游休闲度假区,被国家旅游局授予全国首家“国家旅游休闲度假示范区”称号。此种模式把温泉与多元化的游乐项目的结合发挥了到极致,从而产生了极大的市场吸引力。
二、开发模式
1.高端精品
与以往的大众温泉洗浴开发方式不同,虽然温泉水仍然是主要的核心吸引资源,但高端精品温泉的打造赋予了温泉度假更多的内涵,将温泉疗养单一的物质享受提升到符合现代消费的文化和精神层面,使其成为一种以健康为主题,达到养生和休闲效果的时尚旅游。
2.品牌输出
与其他物质消费一样,进入了品牌消费的时代,随着我国温泉旅游的日益蓬勃发展,品牌的建立和打造在温泉旅游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品牌输出已经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盈利方式,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效益。
3.综合性
中心、运动娱乐中心等产品,各类休闲业态完善,服务功能齐全,能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大大拓宽了温泉度假区的可游可赏可娱性,能够快速提升地块的综合品质,有利于确保后期地产开发的价值最大化。
但是,我们要从温泉大国强国和世界级品牌的标准来要求,还普遍存在盲目开发,自建自营、文化内涵不足、同质同构化现象严重、产品雷同、管理混乱、缺乏规范、缺乏特色、缺乏品牌等诸多问题,对此进行理性地探讨,对我国温泉产业健康持续地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三、三大隐忧
1.缺乏特色——处处是温泉,都是一张脸
温泉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方式,正在迅速发展,然而伴随着开发热潮而来的是温泉旅游开发模式和产品雷同化现象的日趋严重,同类型温泉旅游产品的竞争十分激烈,导致温泉旅游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生命周期短暂,资源浪费严重。开发商盲目开发,设计理念老化、陈旧,没有高品位的设计,造成温泉酒店软硬件不到位,让客人感受不到温泉带来的欢愉。某些开发商开发温泉心切,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工作,盲目照搬,大兴土木,结果往往是消耗大量的资金开发出一些只有其形而无其质,无内涵可言的产品。
2.缺乏规范——泡的啥温泉,不知其成分
产业规范不完善,产业道路靠摸索。温泉产业从兴起到成熟的阶段,正是各种问题充分暴露的时候。相当数量的温泉旅游企业存在着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欺骗、隐瞒现象,导致消费者对整个产业的质疑。东北财经大学王艳平博士分析了日本温泉旅游开发的成败后指出,我国温泉产业开发初期速度快,总体规模大,政绩型、投机型和哄抢型开发的热潮愈演愈烈,有的在自来水中加入化学物质假冒温泉,有的在温泉中掺入自来水,有的将用过的温泉加温后循环利用,有的甚至用石油钻井机掠夺式开掘地下温泉资源等等。产业弊病如得不到及时治理,产业的竞争就会衍变为价格的比拼、规模的较量。同业间的无序竞争、恶性循环,不仅使企业疲于应付、效益下滑,而且严重损毁着整个产业的品牌形象。
3.缺乏保护——一味上规模,需索应有度
温泉旅游产品缺乏行业标准,使这一朝阳产业难以做大做强。
一是目前温泉旅游产品由于缺失行业标准和监管力度,我国温泉产业面临最尴尬的问题是,所有的热水都号称是“温泉”,很多想泡温泉的游客因此无法得到正确的信息。而对于拥有真正温泉资源的度假区,消费者又不敢轻易相信,从而使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深受其害。
二是市场上看似产品丰富,实际上既有温泉,也有热水游,更有热水混合药物、花瓣、牛奶的产品。往往一个市甚至一个乡就有大大小小数十家温泉度假地、数百个温泉池,在没有行业监管的情况下,难免有企业滥竽充数。
三是价格比拼、从几百元到几十元,恶性竞争势态越来越严重,最终可能导致行业的恶性循环。这些问题要通过制定相关公平竞争的标准加以解决。
作为温泉旅游服务标准化,对温泉的定义应是:温----水温高于或等于25℃;泉----无外界压力而自动流出地表且含有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的地下矿热水为泉。对温泉旅游的定义应是:以沐浴温泉为主要内容,体验温泉、感悟温泉文化为主题,达到养生、休闲、度假目的的旅游活动。中国旅游学院研究员李庚将我国温泉旅游分为天然型、设施型、精致型和娱乐型4种业态。他认为,我国温泉旅游的消费趋势已从贵族泡汤为主过渡到大众健康为主,中华温泉文化“养身-养心-养德”这一适应不同人士不同层次需求的深厚内涵也越来越为人所接受,温泉旅游将迅速走向成熟,要建立行业标准。这一行业标准必须规定,未获得旅游温泉标识的单位及场所不应在场所及其所有宣传材料上标注:“天然温泉”“生态温泉”“矿热温泉”等等,不得欺骗误导游客。无论属于那一种温泉,行业协会要尽快制定准入标准,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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