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动态
两会上的旅游话题: 打造“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
发布日期:2016-10-13
为推进“一带一路” 战略,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建设‘一带一路’来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增强旅游发展动力”。国家旅游局也把2015年、2016年连续确定为“丝绸之路旅游年”。旅游业可有力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交流,不仅具备非贸易创汇功能,而且不受地区贸易保护限制,“一带一路”战略应以旅游先行。如何变沿线旅游资源为特色优势,深层次和大手笔开发“一带一路”沿线旅游精品,打造具有特色的精品旅游带,塑造旅游形象,是“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的重要一环,对“一带一路”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我国打造“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具有数量多品位高的旅游资源、愈加便捷的交通优势、得天独厚的客源市场优势。为打造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九三学社中央提出以下建议:
一、组建旅游协调管理机构
“一带一路”旅游合作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为了更好地协调关系、分配利益,建议国务院在“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一带一路”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战略实施的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设“一带一路”旅游协调管理组,作为“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的协调管理机构,由国务院或委托国家旅游局牵头,各省旅游、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一带一路”旅游业“一盘棋”发展,制定沿线地方旅游合作的具体办法,协调利益,为合作发展提供指导。
二、加快制定旅游规划
尽快制定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总体发展规划,为旅游带开发提供科学依据。聘请国内外知名旅游规划公司按打造国际旅游精品线路的目标,对旅游带进行“高起点的旅游规划”。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将“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规划与“一带一路”有关专项规划合理对接,明确“一带一路”沿线各地的旅游定位,有效衔接跨行政辖区的旅游线路,建设互补性的旅游精品,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恶性竞争,提升旅游带总体吸引力。
三、高起点开发旅游资源
对沿线旅游资源进行普查,摸清家底,掌握高品位旅游资源的分布特点与开发价值,为整合开发提供科学依据。对已开发的旅游资源进行评估,通过深入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实现旅游资源与“一带一路”文化元素的深度融合,形成旅游的新亮点。对尚未开发的旅游资源,尤其是高品位旅游资源,应按国际旅游产业的标准开发,力争打造成世界级的旅游精品。在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要注重保护资源和环境,我国“一带一路”途经西北荒漠化区以及西南和东南丘陵水土流失区,沿线很多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因此要在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基础上开发。
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重点打造以下精品旅游线路:陆上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包括古丝绸之路旅游线路、新疆神秘丝路之旅线路、丝路生态之旅线路、丝路朝拜之旅线路、西南秀美丝路之旅线路;海上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包括滨海丝路之旅线路、环太平洋丝路自驾游线路、海南环岛旅游线路;专项旅游精品线路,包括陆上丝绸之路专项列车游、海上丝绸之路邮轮观光游、少数民族风情游、丝路探险游、丝路科考游、佛教探秘游、妈祖文化游等特色专题旅游线路。
五、塑造精品旅游形象
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要在世界旅游市场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塑造具有“中国文化的新窗口、中国旅游的新名片”的精品旅游形象。围绕中国特色的丝路文化(如始祖文化、宗教石窟文化、黄河大漠文化、高原生态文化、多民族民俗旅游文化、龟兹文化、妈祖文化和丝茶文化等),打造丝路系列文化旅游产品,以文化为依托,塑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丝路文化旅游形象。由国家旅游局牵头,委托知名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对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进行国际旅游形象标识设计,塑造独特鲜明的国际旅游品牌形象;明确“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的形象宣传口号,统一内外宣传口径。严格杜绝一些品质差的旅游产品乱贴丝路标签。
六、加大宣传营销力度
整合新旧媒体资源,集中力量在海内外宣传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的拳头产品,并利用公关营销、事件营销、民族节庆活动等手段,对精品旅游带进行全方位的形象传播。围绕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的旅游主题,编辑出版有关书籍,拍摄有关影视片,打造音乐、演出、动漫、网游等有关文化产品,提升国际知名度。根据不同客源市场和不同的游客群体,采取差异化的市场营销手段。鼓励和支持国内旅游企业积极参加境外的“一带一路”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其组织入境旅游包机和专列来我国“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在海外举办中国旅游年、“一带一路”旅游专题宣传月和推广周等活动,推进与有关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一、组建旅游协调管理机构
“一带一路”旅游合作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为了更好地协调关系、分配利益,建议国务院在“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一带一路”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战略实施的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设“一带一路”旅游协调管理组,作为“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合作的协调管理机构,由国务院或委托国家旅游局牵头,各省旅游、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一带一路”旅游业“一盘棋”发展,制定沿线地方旅游合作的具体办法,协调利益,为合作发展提供指导。
二、加快制定旅游规划
尽快制定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总体发展规划,为旅游带开发提供科学依据。聘请国内外知名旅游规划公司按打造国际旅游精品线路的目标,对旅游带进行“高起点的旅游规划”。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将“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规划与“一带一路”有关专项规划合理对接,明确“一带一路”沿线各地的旅游定位,有效衔接跨行政辖区的旅游线路,建设互补性的旅游精品,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恶性竞争,提升旅游带总体吸引力。
三、高起点开发旅游资源
对沿线旅游资源进行普查,摸清家底,掌握高品位旅游资源的分布特点与开发价值,为整合开发提供科学依据。对已开发的旅游资源进行评估,通过深入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实现旅游资源与“一带一路”文化元素的深度融合,形成旅游的新亮点。对尚未开发的旅游资源,尤其是高品位旅游资源,应按国际旅游产业的标准开发,力争打造成世界级的旅游精品。在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要注重保护资源和环境,我国“一带一路”途经西北荒漠化区以及西南和东南丘陵水土流失区,沿线很多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因此要在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基础上开发。
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重点打造以下精品旅游线路:陆上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包括古丝绸之路旅游线路、新疆神秘丝路之旅线路、丝路生态之旅线路、丝路朝拜之旅线路、西南秀美丝路之旅线路;海上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路,包括滨海丝路之旅线路、环太平洋丝路自驾游线路、海南环岛旅游线路;专项旅游精品线路,包括陆上丝绸之路专项列车游、海上丝绸之路邮轮观光游、少数民族风情游、丝路探险游、丝路科考游、佛教探秘游、妈祖文化游等特色专题旅游线路。
五、塑造精品旅游形象
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要在世界旅游市场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塑造具有“中国文化的新窗口、中国旅游的新名片”的精品旅游形象。围绕中国特色的丝路文化(如始祖文化、宗教石窟文化、黄河大漠文化、高原生态文化、多民族民俗旅游文化、龟兹文化、妈祖文化和丝茶文化等),打造丝路系列文化旅游产品,以文化为依托,塑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丝路文化旅游形象。由国家旅游局牵头,委托知名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对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进行国际旅游形象标识设计,塑造独特鲜明的国际旅游品牌形象;明确“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的形象宣传口号,统一内外宣传口径。严格杜绝一些品质差的旅游产品乱贴丝路标签。
六、加大宣传营销力度
整合新旧媒体资源,集中力量在海内外宣传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的拳头产品,并利用公关营销、事件营销、民族节庆活动等手段,对精品旅游带进行全方位的形象传播。围绕我国“一带一路”精品旅游带的旅游主题,编辑出版有关书籍,拍摄有关影视片,打造音乐、演出、动漫、网游等有关文化产品,提升国际知名度。根据不同客源市场和不同的游客群体,采取差异化的市场营销手段。鼓励和支持国内旅游企业积极参加境外的“一带一路”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其组织入境旅游包机和专列来我国“一带一路”沿线旅游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在海外举办中国旅游年、“一带一路”旅游专题宣传月和推广周等活动,推进与有关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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