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动态
古村落旅游应坚持保护与发展平衡理念
发布日期:2016-10-13
用什么理念和机制来统领旅游、怎样开展旅游,如何客观监测、评估旅游对古村落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影响,是一个重大、紧迫的问题。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古村落不断消失和破坏,已经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极大关注。2012年,国家颁布了首批646个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截至目前,已有三批2555个传统村落进入目录。这些古村落如何实现保护与发展,如何在现代社会中“自存”——能留得住,还能活得好,不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面临着诸多难题。
在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中,存在与旅游这种社会文化活动相关、又近乎相抵的两种理念和观点。一种认为,古村落自然应成为休闲旅游时代的吸引物,旅游开发、乡村旅游自然是古村落发展的一条最重要途径,常伴随的关键词是打造、包装;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旅游开发往往会有碍于古村落的保护,呼吁别让旅游搞空了古村落,关键词是原真性、蜕变等。著名学者冯骥才曾说过:中国的古村落每天都在消失,只有为数很少的因为旅游开发而保留下来了,而又因为旅游开发变得面目全非了。这句话,既指出了旅游与古村落两者在现代社会中的关联,又对古村落发展旅游忧心忡忡。
在实地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各种争论在继续,但古村落与旅游走得越来越近似乎是不争的事实。那么,旅游与古村落保护、发展,到底是矛盾还是天然统一的?或是可以和谐统一呢?
客观上,很多现存的古村落大多是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不便等原因,得以在城镇化大潮中保留了下来。其现实状态表现为两大特征:一方面:正是由于偏僻或交通不便,自身资源缺乏等原因,大多较为贫穷,面临着紧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经历工业文明、市场经济、城镇化大潮的洗礼,一些传统的东西又幸运地保留下来,如古老的风貌、淳朴民风等。这些在现代社会成了遗产,更在文化休闲时代,因其具有的历史价值、人文价值、景观价值等,成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或潜在的旅游资源。总之,在旅游休闲经济大潮中,很多古村落或主动或被引导的产生了发展旅游的愿望——找一条“活下去”的路径。如果,从国外发展生态旅游的起源、本质和效果来分析——通过发展旅游来带动当地保护生态、传承文化,从理论上看,旅游与古村落发展两者具有一致性。
但是,发展古村落旅游为何又会遭到一些人士的批评呢?过去甚至今天的一些古村落旅游已经违背了发展“生态旅游”的初旨,突出的表现为唯经济性。在运作中,政府的越位和缺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的的公司大规模介入等,使保护与发展,社会历史传承价值、风貌保存、风土人情延续与经济开发,居民利益与游客利益等关系变得很难兼顾、甚至发生冲突,因此也就出现了文化学者们批评的有些古村落“被掏空”“面目全非”的结果——丧失原真性等。在这里,“旅游业不仅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鹅,而且也会弄脏自己的巢”的说法对于不适度发展的警告同样适用。
但是,视旅游为洪水猛兽,执着地排斥旅游,希望静态保护,也是另一个极端。很多正反面的实践表明,这也是难有实效的。如对那些物质资源、人力不足的古村落,只靠国家和社会、专家重视其价值,提供一定的保护基金进行输血,仍是杯水车薪。主导传统村落保护的官员也曾坦言,在纳入国家保护名录的村落中,如何在保护中实现发展,也是现实的难题。绝大多数村落未编制专项规划,普遍存在保护管理措施薄弱、交通条件差、设施建设不完善等现实问题;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不足,筹集渠道单一,加快了传统村落的消亡速度。
因此,在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用什么理念和机制来统领旅游、怎样开展旅游,如何客观监测、评估旅游对古村落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根”的重大、紧迫的现实问题。
新时期的古村落旅游要有新的价值标准及在此之下的新机制、新模式。新的价值标准:即要以“五位一体”为指导(非唯经济导向的),要切实设计和推进保护性利用——以发展中的保护为前提,以民生改善为根本,而非一味地静态“保护”;需要在协调相关者的利益平衡,实现双赢和共赢;要避免过度商业化等。在认同此理念下,体制机制就是承接理念和落地运作的最重要也最困难的环节。
古村镇旅游发展目前存在几种不同模式:一种是政府与企业主导模式,即当地政府与企业合作,企业取得经营权,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优化组织有力量,发展资金充足,风貌能得到一定程度保护。可能存在的主要弊端是政府的越位和缺位,企业强势,会导致政府、企业得利多,原住民得利较少、参与度不高或边缘化。同时,会依赖门票经济,旅游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等。一种是政府、企业、原住民参与模式,这往往是第一种模式出现严重冲突后的调和模式,且博弈在继续。还有,就是以社区村民自发为主等。
总之,秉持着保护与发展平衡理念,涉及原住民、社区、各级政府、企业、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者(旅行的公民)等较多利益相关者的古村落发展的旅游模式是一个世界性课题,需要用智慧的、文化的、新型的古村落旅游来留住乡愁——这样的古村落旅游,是生态的(以社区人文生态保护、延续为前提)、高端的(这里与大众旅游相区别,针对有同样理念的访客)、深度体验的(东道主与访客可以深度互动、互助的),而不是运动式的“留住”造成的又一个“千村一面”。(汤利华 时少华)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古村落不断消失和破坏,已经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极大关注。2012年,国家颁布了首批646个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截至目前,已有三批2555个传统村落进入目录。这些古村落如何实现保护与发展,如何在现代社会中“自存”——能留得住,还能活得好,不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面临着诸多难题。
在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中,存在与旅游这种社会文化活动相关、又近乎相抵的两种理念和观点。一种认为,古村落自然应成为休闲旅游时代的吸引物,旅游开发、乡村旅游自然是古村落发展的一条最重要途径,常伴随的关键词是打造、包装;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旅游开发往往会有碍于古村落的保护,呼吁别让旅游搞空了古村落,关键词是原真性、蜕变等。著名学者冯骥才曾说过:中国的古村落每天都在消失,只有为数很少的因为旅游开发而保留下来了,而又因为旅游开发变得面目全非了。这句话,既指出了旅游与古村落两者在现代社会中的关联,又对古村落发展旅游忧心忡忡。
在实地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各种争论在继续,但古村落与旅游走得越来越近似乎是不争的事实。那么,旅游与古村落保护、发展,到底是矛盾还是天然统一的?或是可以和谐统一呢?
客观上,很多现存的古村落大多是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不便等原因,得以在城镇化大潮中保留了下来。其现实状态表现为两大特征:一方面:正是由于偏僻或交通不便,自身资源缺乏等原因,大多较为贫穷,面临着紧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经历工业文明、市场经济、城镇化大潮的洗礼,一些传统的东西又幸运地保留下来,如古老的风貌、淳朴民风等。这些在现代社会成了遗产,更在文化休闲时代,因其具有的历史价值、人文价值、景观价值等,成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或潜在的旅游资源。总之,在旅游休闲经济大潮中,很多古村落或主动或被引导的产生了发展旅游的愿望——找一条“活下去”的路径。如果,从国外发展生态旅游的起源、本质和效果来分析——通过发展旅游来带动当地保护生态、传承文化,从理论上看,旅游与古村落发展两者具有一致性。
但是,发展古村落旅游为何又会遭到一些人士的批评呢?过去甚至今天的一些古村落旅游已经违背了发展“生态旅游”的初旨,突出的表现为唯经济性。在运作中,政府的越位和缺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的的公司大规模介入等,使保护与发展,社会历史传承价值、风貌保存、风土人情延续与经济开发,居民利益与游客利益等关系变得很难兼顾、甚至发生冲突,因此也就出现了文化学者们批评的有些古村落“被掏空”“面目全非”的结果——丧失原真性等。在这里,“旅游业不仅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鹅,而且也会弄脏自己的巢”的说法对于不适度发展的警告同样适用。
但是,视旅游为洪水猛兽,执着地排斥旅游,希望静态保护,也是另一个极端。很多正反面的实践表明,这也是难有实效的。如对那些物质资源、人力不足的古村落,只靠国家和社会、专家重视其价值,提供一定的保护基金进行输血,仍是杯水车薪。主导传统村落保护的官员也曾坦言,在纳入国家保护名录的村落中,如何在保护中实现发展,也是现实的难题。绝大多数村落未编制专项规划,普遍存在保护管理措施薄弱、交通条件差、设施建设不完善等现实问题;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不足,筹集渠道单一,加快了传统村落的消亡速度。
因此,在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用什么理念和机制来统领旅游、怎样开展旅游,如何客观监测、评估旅游对古村落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根”的重大、紧迫的现实问题。
新时期的古村落旅游要有新的价值标准及在此之下的新机制、新模式。新的价值标准:即要以“五位一体”为指导(非唯经济导向的),要切实设计和推进保护性利用——以发展中的保护为前提,以民生改善为根本,而非一味地静态“保护”;需要在协调相关者的利益平衡,实现双赢和共赢;要避免过度商业化等。在认同此理念下,体制机制就是承接理念和落地运作的最重要也最困难的环节。
古村镇旅游发展目前存在几种不同模式:一种是政府与企业主导模式,即当地政府与企业合作,企业取得经营权,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优化组织有力量,发展资金充足,风貌能得到一定程度保护。可能存在的主要弊端是政府的越位和缺位,企业强势,会导致政府、企业得利多,原住民得利较少、参与度不高或边缘化。同时,会依赖门票经济,旅游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等。一种是政府、企业、原住民参与模式,这往往是第一种模式出现严重冲突后的调和模式,且博弈在继续。还有,就是以社区村民自发为主等。
总之,秉持着保护与发展平衡理念,涉及原住民、社区、各级政府、企业、旅游规划公司、旅游者(旅行的公民)等较多利益相关者的古村落发展的旅游模式是一个世界性课题,需要用智慧的、文化的、新型的古村落旅游来留住乡愁——这样的古村落旅游,是生态的(以社区人文生态保护、延续为前提)、高端的(这里与大众旅游相区别,针对有同样理念的访客)、深度体验的(东道主与访客可以深度互动、互助的),而不是运动式的“留住”造成的又一个“千村一面”。(汤利华 时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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